陳虹倡訂職程制鼓勵進修
【本報消息】《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諮詢文本建議,日後本地社工須先專業認證,再註冊執業。代表教育界及社服界的議員陳虹表示認同,認為是符合國際的慣常做法,但關注專業評估試及上訴機制的操作問題。
文本建議,具備社工學歷(學士或以上)的澳門居民才可申請專業認證,但在澳門特區以外高等院校取得的社工學歷、或只具備碩士或以上的社工學歷者,將由另一套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即或有第二套專業認證制度。陳虹表示,或因外地教授的社工課程內容各異、五花八門,難用現時專業評估試統一評核,故政府先易後難,先推本地院校的社工認證,她倡議當局必須盡快公佈行政法規,社會亦可多加討論。
文本建議,日後私人實體和公職社工均須通過專業評估試,取得專業認證資格(過渡者除外)。私人實體社工須向社工局申請註冊資格,但公職社工則不能註冊,有憂慮公職社工不用遵守行業守則。陳虹表示,或因現時公職制度沒有社工職程,而用技術員等概之,造成註冊困難。認為公職社工亦須尊重行業守則,建議當局盡快訂定相關的職程制度,使公、私社工的守則“睇齊”。
陳虹並建議,負責撰卷、評核及調查的專業委員會必須要具備專業性,清楚社工工作實況,以便更好制訂評估試卷及統籌培訓工作等。她亦建議,盡快制訂社工職程制度,引入分級制度,鼓勵社工持續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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