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設委員會研刑法改革
【本報消息】政府昨公佈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具項目性質的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委員會主要跟進刑事法律領域的法律及司法改革發展,提出建議及修改意見,每年須向檢察長提交一份綜合報告。委員會屬臨時性質,存續期為三年,可延長。
現行《刑法典》實施逾十九年,坊間促修改之聲近年不絕於耳。《刑法典》是與檢察制度關係密切的法律,有關法律的監督工作是檢察院的重要課題。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由檢察長監管委員會運作,有意見認為由檢察院監管相關法律研究適切,使法律體現其社會性,反映民意訴求。
委員會專責跟進刑事法律領域的法律及司法改革的發展,並就此提出建議或修改意見;監察有關改革的實施情況;開展社會法律領域的研究計劃,以持續完善刑事法律制度;開展刑事政策研究,以協助有權限機關制訂相關政策;就開展的活動,每年向檢察長提交一份綜合報告。
委員會由一名主任領導,由行政長官經檢察長建議以定期委任方式批示委任。檢察長辦公室為委員會提供後勤、行政及技術支援,並負責支付其相關運作費用。批示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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