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拍外景連環擾民
大概因為趕過年的關係,無線劇組外景隊連夜開工。但在過去幾日,不同的劇組都先後“出事”。先是陸永與黃又南有份主演的新劇《殭》上星期在西環拍外景時,附近居民投訴於深夜時分遭拍攝用的大光燈強光、劇組人員及發電車的聲浪過大等等影響睡眠,最終要報警解決;此外,錢嘉樂及洪天明大前晚在中環拍攝新劇《拆局專家》的一場追逐毆鬥戲時,疑因霸佔馬路、阻塞交通影響一輛路經的的士,等得不耐煩的的士司機最終加速衝前“撞散”攝製隊,幸而沒有造成任何傷亡。
為求真實感,拍攝外景是避不了的事,若然因此引起居民的不便與不滿,雖然未必一定全錯在劇組,但無線亦有一定責任。
香港政府早就有一套有效的機制處理拍攝申請,任何人在公衆地方和物業拍攝時,除要遵守香港的一般法例,亦須遵守由不同政府部門專責執行的有關規例,即使私人公司或業主在處理外景拍攝要求時,也有不同的規則必須遵從。在香港拍攝外景雖然不一定要事先作出申請,但在公衆地方拍攝前宜先向警察公共關係科影視聯絡組提交拍攝通知書,說明拍攝外景的地點、日期、時間和拍攝內容,特別是一些涉及毆鬥及追逐的場面,好讓有關警區可以作出適當安排,方便拍攝工作進行。
雖然未知無線有沒有作出申請,但如《拆局專家》所拍攝的毆鬥場景,造成阻礙公衆的話,其實應該先行申請封路拍攝,這樣的話既不會阻礙交通,更不會發生的士衝向劇組的危險情況。若然有作出事先申請的話,按理當晚應會有警察在場維持秩序,便不會險些發生車撞人事件;至於《殭》劇的情況,因拍攝用的大光燈強光影響居民休息,雖說無可避免,但無線其實可以多作溝通減少雙方的矛盾與誤會。且看年前《變形金剛4》在香港民居取景時,亦可以和氣收場;當然也明白無線沒有可能似《變形金剛4》向居民作出金錢上的賠償,但事先宜安排工作人員張貼通告,好讓居民能有心理準備,這樣投訴自然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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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 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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