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業主自願維修滲漏水
樓宇共同部分管理制度成今年修法重點
【本報消息】房屋局回覆議員施家倫書面質詢透露,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自投入運作到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止,累計立案一萬一千二百六十八宗,當中七成一業主自願維修;與之息息相關的《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修法,將是今年立法計劃重點。
不維修者不足一成
房屋局指出,在累計一萬一千二百六十八宗立案中,經協調後,源頭單位業主為維持良好睦鄰關係而履行維修責任的個案共八千○四十八宗,成功率為百分之七十一點四二。尚有一千九百五十三宗在跟進中,佔一成七;已有檢測結果,業主未同意維修的有一千○一十八宗,佔百分之九;亦有二百四十九宗個案找不到業主,或業主不配合檢測,佔總個案百分之二點二二。
滲漏水問題一直困擾社會,其一主因是業主不配合,政府人員無權入屋及無法檢測,政府早前稱會修訂相關法律助搜證。房屋局在回覆中稱,法改局已着手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該修訂案將是一五年立法計劃中的重點工作。修訂案諮詢一三年七月底結束,總結報告去年六月亦已公佈。為使法律更具操作性,法改局會邀請房屋局、民署、身份證明局、物業登記局、金管局等共同探討。
睦鄰有助解決滲漏
就滲漏水的檢測方式及時間,房屋局指出,滲漏水源頭有一定隱蔽性,往往埋藏在樓宇的結構及牆體內。為免破壞檢查單位的結構或牆體,現時以非破壞性形式去查找滲漏源頭,實需專業檢測儀器,亦要專業人員判斷才能確定。不過,大部分滲漏水檢測可以簡單的測試就確定。對部分檢測時間過長個案,除部分住戶不配合外,亦或涉天氣、現場環境及其他人為因素。聯合處理中心會按檢測要求,延長個別個案的檢測時間;亦會定期舉行跨部門會議,提高檢測質量。房局強調,從經驗得知,良好的睦鄰關係及適當溝通,是有效及快速解決滲漏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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