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澳大論壇探討新文化運動
  • 旅大研討中央惠澳新措施
  • 百六學生培訓升掛國旗
  • 桂中醫藥大學訪澳大促交流
  • 環保基建設施演習應對風災
  • 男司機“自炒”被揭醉駕
  • 西灣橋兩車疑追尾兩傷
  • 客仔疑騙換錢黨15萬
  • 環保局:或涉非法排污
  • 新聞特搜
  • 兩關員涉騙薪共300多萬
  • 黃司:檢視管理整肅警紀警風
  • 財委會:去年廿投資計劃零執行
  • 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快上馬
  • 見識軍備
  • 賀一誠會見“五四”籌委
  • 駐澳部隊軍營開放展英姿
  • 學生:學習軍人勇敢堅毅
  • 機場擴建留地建架空輕軌站
  • 澳近三百上市藥物在琴可用

聖大訂反歧視騷擾規章

2015-03-11 00:00

    聖大訂反歧視騷擾規章

    楊誠稱有舉報調查程式防誣告

    【本報消息】聖若瑟大學上月出台“反歧視和反騷擾政策規章”,為歧視、騷擾兩種一般行為,以及包括性騷擾、霸凌、尾隨等三種特殊形式的騷擾行為賦予定義,並列明舉報和調查的程式,以及可以適用的處罰等。助理校長楊誠表示,有關行為定義依據國際標準和先進國家的經驗,並強調程式公正和防範誣告。

    聖大於上月初出台反歧視和反騷擾政策,由基本法第廿五條出發,並引進國際法上有關性騷擾的性質的定義。規章分成政策陳述、定義、程序三部分。其中,“騷擾”是指某個人的歧視性言行具嚴重性和持續性,而不論發生在上課時或課後,校園內或社區中,當面或通過互聯網均計算其中。

    在騷擾的三項特殊行為中,“性騷擾”是被定義得最詳盡的一項。聖大認為,不受歡迎的性挑逗、性要求以及其他具有性的性質的言行,且涉及明示或暗示以他人的就業或學業為交換條件,接受或拒絕上述行為對工資變動、福利改變或學生的學術決定有影響等。此外,故意、反覆的及/或攻擊性行為,包括侮辱、攻擊、嘲弄、公然羞辱他人、傳播謠言為之“霸凌”。故意、反覆的及/或攻擊性的追擊和跟蹤,視之為“尾隨”,都是受到該政策約束的行為。

    學校對上述行為的處理亦有規定。經歷或目睹了歧視或騷擾的人應首先做出書面投訴及遞交證據,各部門在收到投訴後五個工作日内送交校長,校長收到投訴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應決定設立調查委員會展開調查,或指定大學的一位主管人對投訴進行初步審查,並確立有無成立調查委員會的正當理由。委員會應聽取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意見,召見證人,並審查證據。在收到投訴的六十天內,要提出調查報告,確定是否違反政策,作出口頭或書面批評,暫時終止、除名或終止合約的處分。倘有上訴,大學理事會也要在收到書面上訴後的六十日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決定。

    楊誠指出,儘管反歧視和反騷擾政策規章在歐美等國的一流大學早已普及,但相信在澳門還屬首次。正如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所言,處理性騷擾事件的方法要透明公開,並借鑑國際先進經驗,聖大作為一家具有濃厚國際化特色的大學,樂意與其他院校分享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