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淪為詐騙犯
【本報訊】據台媒十日消息:在“太陽花學運”中一炮而紅的“太陽花女王”劉依涵(劉喬安),自援交風波之後銷聲匿跡避風頭,沒想到不久後又爆出醜聞。據十日出版的《周刋王》報道,她不只和前男友為了錢鬧上警局,而且還騙女藝人的錢,淪為詐騙犯。
生意蝕本騙人續資
據聯合新聞網報道,劉依涵的前男友莊起鳴有“夜店大亨”之稱,他們兩年前找來藝人李婷宜及另名女友人Nina於信義區合資開小酒館。沒想到生意太差,不到九個月倒閉,且資金全都虧光,但劉卻騙她們要繼續投資。
當兩女發現公司資金被劉、莊挪用憤而提告時,莊起鳴帶着一臉大濃妝的劉依涵至警局應訊;劉依涵卻不願與警方配合,強硬要求說要等自己的律師來才要做筆錄。
當場反面淚灑警局
結果律師來了,劉依涵又不知怎地忽然當場痛哭失聲,淚灑警局之餘妙的是,她還不忘推卸責任給前男友,誇張的行徑也讓在場問訊的警員深感無奈。
據了解,劉被傳喚後一直編造藉口,就是不肯到警局應訊,不是說自己人在美國無法到場,就是乾脆躲起來不接電話。沒想到被李婷宜發現她在臉書打卡,而且地點還都在台北市區。
騙錢為繳信用卡數
拖了兩個多月,她終於在前男友莊起鳴的陪同下,被帶進大安分局偵查隊。報道指出,劉依涵騙了人家的錢,是用來繳自己的信用卡數、女兒私校的註冊費,還有五十二萬則被莊起鳴挪用去付上海夜店員工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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