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秘書處後首次 羅司強調一切“照舊”
城規會文化局意見受質疑
【本報消息】在昨日的城規會議上,文化局就規劃條件圖提出的意見備受質疑,委員要求當局提供制訂有關意見的內部文件,以便知悉其如何訂定要求。撤銷城規會秘書處後,運輸工務司司長、城規會主席羅立文認為一切“照舊”。
討論九規劃圖草案
城規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全體會議。此次為城規會秘書處無先前兆的情況下被撤銷後的首次會議,羅立文上次出席時,強調城規會相當重要。在以往的會議,原城規會秘書長劉榕會與城規會主席一同列坐於會議檯的主持位置,昨日他則以城市規劃廳長身份位居輔助人員之席。
昨日共討論九份規劃條件圖草案,部分由文化局提具約束力意見,不過當局的意見則備受質疑。就苦力圍八號的申請,文化局要求建築保留臨街立面,但退縮三米後可增高度。有委員質疑技術上根本無法保留臨街面的同時使建築退縮,建議重建後保留原有風格便可。另外,文化局要求立面採用青磚砌或粉刷牆面,委員認為兩者大相逕庭,應訂定到底選用哪一方案,文化局代表張鵲橋稱會再研究。委員麥瑞權及陳德勝要求文化局提供制訂有關意見的內部文件,以便知悉當局如何訂定相關要求、參考了甚麼標準。張鵲橋表示會與工務局商討有關問題。
兩部門意見不統一
就常春滕圍四號規劃條件圖草案,有委員指出,工務局根據經修訂的《防火安全規章》規定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十二點四米,文化局具約束力意見則規定建築高度不得超過二十點五米,是否應取其最嚴謹者?就部門意見不統一問題,劉榕回應指出,內部討論後認為不應由制訂草案的工務局技術人員作篩選,以免有錯漏失誤,故全部均作表述,亦可使業主、設計師更清晰有關情況。委員梁頌衍及利安豪主張應有更好方法列明樓宇高度,以便造成混亂。羅立文亦稱只列出一個高度更佳。
位於氹仔施督憲正街廿九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在公示期間共收到四十五份意見。根據早年氹仔舊城區優化概念,政府要求業主歸還九十三平方米土地面積用作公共街道及土地儲備用途,以提高土地開發的靈活性及利用價值。有公衆意見贊成有關規劃,認為該區道路窄、人流多,應多設步行街改善環境,亦有人認為開路並不可行。有意見在草案建議可用面積不變的情況下提出新方案,對土地位置作出轉換。
不減人精兵簡政?
劉榕指,新開道路將作為正式行人路,與老虎巷成九十度連接,是長期規劃。由於土地本身的制約問題,規劃有助提高建設靈活性,業主的可建實用空間基本沒減少。對於公衆提出的新方案,他相信能有助帶動該區其他業權人開發,但政府原有的完整土地則分散,不過指該方案值得考慮。
羅立文會後向傳媒表示,撤銷秘書處後會議與以往並無分別。劉榕日後會繼續出席會議,準備文件、介紹和解答委員疑問等工作亦會照舊。在工務範疇內,其他諮詢會均由相關政府部門作輔助。政府以精兵簡政為由撤銷城規會秘書處,然而相關原有人員只是被編入工務局,人手並沒減少,被問如何體現精兵簡政時,羅司表示:“咪就係用工務局來輔助城規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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