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建築物去或留各方不同調
勞校小學部重建爭議大
位於永樂戲院對面的勞校小學部有意重建,工務局經諮詢教青局後同意重建放高至三十一點五米,但原身有着逾五十年歷史的戰後建築物“是去是留”卻惹爭議。有城規會委員建議保留立面,後面放高;亦有認為在教學用地奇缺、“嬰兒潮”下小學學位需求甚殷,建議全部拆卸後重建。文化局稱該建築物有外觀特色,但看不到十分高的建築價值,在文物保護範圍內不表達意見。
保留重建各有支持
該幅位於鏡湖馬路和大纜巷之間的土地,其規劃條件圖草案在收集公衆意見時就有反對聲音。有意見認為,勞校大樓建築風格特別,為學校中極少數,且蘊藏衆多集體回憶,從建築價值、社區價值都應該保留,且保留後不可增加高度。也有意見稱,要拆的話也要保留立面。
出生嬰兒破廿五年紀錄、家長風餐露宿輪候學位,該規劃條件圖草案成為“燙手山芋”,委員們整整花逾五十分鐘討論,為昨日九份圖則之最。部分委員表態支持“不能拆”,建議仿效新馬路大西洋銀行的方式,前面保留立面、後面縮級放高的委員佔一定比例。但也有委員認為,必須以尊重校方改善辦學條件為考慮首位。呂開顔認為,為了審美或欣賞喜好而忽視學校基本價值的做法值得商榷。梁慶球更加直接,“要它保留門面,裡面放高,下面又要起地牢停車場,真係唔起冇咁嬲。”建議原幢拆卸,設計外牆時保留建築風格,否則難以施工。
非代表作價值不高
來自教育界的王國英預期,未來會有更多學校申請擴建、重建,考慮到未來小、幼學生人數會持續增長,政府部門的批給應有開放、前瞻的態度,照顧到未來社區發展所需。他又指出,目前學校重建審批手續漫長,影響成千上百學生的學習空間。胡玉沛再次發言則呼籲校方交代具體可增加的學位數字,讓公衆可以量化方式評估取捨。
工務局城規廳長劉榕回應稱,編製規劃條件圖時諮詢教青局意見,三十一點五米的標準是教青局提出的。代表文化局的文化財產廳長張鵲橋表示,勞校大樓在建築上有特色,但又未至於成為“代表作”,初步分析價值不十分高,在文物保護範圍內不表意見。然則到底保留抑或重建?重建形式如何?始終衆口難調。委員駱偉建認為歸根到底是政府部門在自由裁量時缺乏指引和標準。胡玉沛也擔心缺乏指引下,公平性易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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