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大會公佈牌照費數據
【本報消息】“音樂及視聽作品著作權保護”講解會上,多位與會者連番追問MACA收取音樂公開播放牌照費用後,如何確保費用真正交到著作權權利人手中?對播放的音樂如非MACA代表的著作人,即使交了牌照費用,又會否衍生其他問題?MACA主席吳國恩表示,所有收取的費用,將在每年會員大會公佈。如非代理的著作人作品,會主動與其他協會溝通。
講解會答問環節上,一位澳門創作人率先提問,MACA代理收取協會成員的報酬或費用後,其分派詳情。澳門國際品牌企業商會理事楊寶儀表示,由於商戶播放音樂主要增添氣氛,並非盈利,亦間接宣傳創作者作品,互助互利。該會會員十分尊重知識產權,但關注如何得悉支付的牌照費用真正交到著作人手上,且播放並非MACA獲授權代理的著作。即使向其交了牌照費,會否仍出現其他問題。澳廣視代表亦有相同疑問,希望清晰了解支付牌照費最終去向。
吳國恩表示,每年會員大會都會公佈數據,亦向CISAC、文化局提供報表,但沒有向社會公佈。每年兩次亞太區會議,其他地區協會嚴格監管該會行政費用。如果每個音樂牌照費都需要一個報告,衍生大量工作,亦會轉嫁到版權費上,變相影響著作人的版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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