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擬用113億運核廢料出境
【香港中通社十五日電】台灣“經濟部”十五日表示,計劃將花費約一百一十三億元新台幣,把核電一、二廠用過的一千二百束核子燃料運往境外再處理,但與核電廠的延期服役無關。
處置場選址遇困難
“經濟部”說,台灣地狹人稠,不容易選擇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目前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選址作業遇困難。因此當局參考日本、荷蘭等國做法,推動用過的核子燃料小規模境外再處理計劃。
據報道,台灣目前對用過核子燃料管理策略,主要採近程廠內水池貯存、中程廠內乾式貯存及長程最終處置等三階段辦理。
然而核一燃料池將滿,但乾式貯存場水保計劃仍卡在新北市政府未過。若未能即時增加貯存容量,“經濟部”憂心核一、二廠將自二○一六年三月起因廠內用過燃料池陸續貯滿,而被迫停止運轉發電。
不宜放棄能源選項
“經濟部”表示,今年底會先將三百束送到境外,剩下的在二○一八年底前分批運送完畢。此外,再處理分離並回收的鈽與鈾,將由再處理廠商代出售;剩餘的高放射性廢棄物經玻璃固化後,會在再處理廠貯存約二十年後運回。
對於民間團體日前發起的“廢核大遊行”活動,“經濟部”表示當局充分體會民間對核能議題的關切,但認為不宜輕易放棄任何能源選項,以保留未來因應的彈性。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