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裝修申報與否有規定
簡單裝修一般指不涉及更改單位用途、面積、樓宇結構、單位出入口、外牆、供排水網等室內裝修工程,這類裝修工程主要分家居及非家居兩部分。為簡化不必要的行政手續,家居簡單裝修近年已毋須向政府申報,而非家居簡單裝修工程,若單位面積不超過一百二十平方米祇須申報,不用遞交工程計劃。儘管減省了手續,簡單裝修工程仍要符合現行法例的規定,包括房間大小及通風等,提醒市民應聘請專業人員裝修。
改房間大小須合法
毋須申報的情況,祇適用於一個獨立居住單位的裝修工程,換言之,兩個獨立單位打通,或更改單位用途、面積、樓宇結構、單位出入口、外牆、供排水網等情況是需要向政府遞交更改工程計劃及申請工程准照。
簡單裝修工程還需要確保更改的間牆屬非結構部分,同時須遵守《都市建築總章程》的規定。例如房間要有自然採光,兩房一廳的單位,廳的可使用面積最少要有十二平方米、睡房則不少於九平方米,廚房不少於四平方米,洗手間則沒有面積規定;三房一廳的單位,廳的可使用面積不少於十二平方米,廚房為六平方米,並規定其中一間睡房的最少可使用面積為十二平方米,其餘兩間房必須在九平方米或以上;至於三房或以上的單位,則可設有一間面積介乎五平方米至九平方米的間隔,作為儲物室或工人房等用途,且要有自然採光及通風。
法例又規定房間最窄不能少於兩米,廚房寬度則不能少於一點六米;而長與寬之間的比例不能超過兩倍。因此,市民應聘請專業人員為自己家居進行裝修,若更改後不符法例要求,小業主除了要將單位還原外,亦可能會被處罰。
百二方以下僅申報
至於舖位、寫字樓等非家居單位,如實用面積不超過一百二十平方米,有關單位亦不涉及更改單位用途、面積、樓宇結構或影響單位內倘有的消防系統,市民可透過《非家居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向政府申報,不需經編製計劃技術員或指導工程技術員參與,亦不用發給工程准照和繳交任何稅項。申報獲接納後,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於申報表格上蓋印。該經蓋印的表格正本或其認證副本需貼在工程地點的當眼處。
在樓宇共同部分維修保養方面,市民可透過《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向政府申報。但當工程地點涉及發出行政准照或處於依法被評定為紀念物或具建築藝術價值,以及已評定受保護建築群及地點內的樓宇,則仍須獲政府核准工程計劃及發出工程准照,才可施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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