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閉幕
張德江:改革法治互促進
【香港中通社北京十五日電】為期十天半的中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今天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大會批准政府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等;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二十號主席令予以公佈。
通過修改立法法
閉幕會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主持。習近平、李克強、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張高麗和大會主席團成員在主席台就座。二千八百七十七名代表出席閉幕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經表決,高票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關於二○一四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二○一五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關於二○一四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二○一五年中央和地方預算、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六個決議。
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和關於確認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陳吉寧、陳豪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張德江在閉幕會上發表講話。他說,此次會議的一個重要成果,就是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這次修改進一步完善了立法體制,明確了立法權限,健全了保證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機制和程序。這對於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他強調,要抓緊完善相關配套辦法,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確保法律正確有效實施,不斷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張德江說:“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相輔相成、相伴而生”,處理好改革和法治的關係,對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務。要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改革和法治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適應經濟新常態
張德江強調,此次會議對二○一五年國家各項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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