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發商會訪羅立文提八意見
【本報消息】地產發展商會一行十人在會長陸惠德的帶領下昨拜訪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就澳門長遠發展規劃及地產業界目前所遇到的問題及相關的政策等交換意見。
陸惠德向羅立文轉達了商會及業界的八點意見及建議,具體建議如下:
一、政府工務運輸部門轄下成立一個都市更新局,負責全澳所有舊區重整推動、指導、整區設計和策劃落實;並負責本澳各舊區街面和臨街住宅牆身的保養、粉飾、修繕,以及各舊城區、舊街面地下管網的保養、維修和增減。舊區重整可按舊區重建和舊區活化方針平行雙規運作,各司其職;
二、 設置澳門城市發展體驗館,介紹對澳門未來建設發展的規劃和憧憬外,還可以展示澳門四百多年來的歷史變遷;
三、年底前完成新一屆立法會舊區重整法律的審核和出台;
四、無論是採取政府主導公開招投標拆建,或舊區重整範圍內業主集體委託發展商向政府申請自行拆樓重建,兩種方法均可接納進行,這樣可有序加快舊區重整步伐,發揮市場積極性;
五、舊區重整法應包含允許配套成立特別房屋拆遷法庭,不設上訴機制(類似仲裁方式),一次過快速解決在舊區重整中的訴訟和紛爭;
六、為了促進本澳房地產有序健康發展,針對目前本澳樓價下行趨勢,政府宜考慮在上半年逐步減撤前幾年針對本澳樓價急升而出台的各項特別限制措施;
七、政府應取消對各大商業銀行的房地產按揭成數規定,允許銀行按各自商業風險評估提供正常房地產借貸成數,政府更應鼓勵銀行對首次置業家庭的貸款積極性,政府宜考慮對首次置業家庭提供首三年二厘供款息率補貼或提供兩成按揭的擔保;
八、因應本澳已實施近兩年的《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商會認為須全面檢討和修改。如針對房地產中介資格認定在內地已全面鬆綁的大前提,本澳是否應放鬆地產中介人或經紀的申請執業資格。此外,文本規定房地產中介須設於商業、服務、寫字樓或從事自由職業用途的不動產內,該會認為應讓更多在本澳工業大廈內辦公的地產中介公司獲發地產中介牌照,因為本澳工業大廈早已因本澳工業式微而改變用途為商業和服務功能。
出席拜訪的還包括有常務副會長王宗發、劉海濱,副會長黃仁民、麥興業、楊嘉偉、劉明東、劉曉燕,常務副理事長盧健恒,總幹事潘靜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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