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潔敏涉受賄被公訴
【據新華社北京十九日電】記者十九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黨委副書記蔣潔敏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審查起訴。三月十九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已向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蔣潔敏生於一九五五年,山東陽信人,一九七六年八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一九八二年畢業於山東大學工業經濟管理專業(本科),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省部級幹部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潔敏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蔣潔敏利用其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黨組書記,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事長、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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