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兩心腹被訴
【香港中通社廿三日電】今日,內地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原中石油副總經理王永春涉嫌受賄等被提起公訴。郭、王兩人均為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的心腹。
郭永祥涉兩宗罪
消息稱,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今日,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永祥利用其擔任中共四川省委副秘書長、省委秘書長、省委常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四川省文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永春受賄濫權
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王永春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今日,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永春利用其擔任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中石油公司人事部總經理,中石油集團公司人事部主任,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副總經理、總經理,大慶石油管理局副局長、局長,中石油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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