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總訪工務局:
車輛急增 鼓勵建車位
【本報消息】地產總商會會長鍾小健一行,日前拜訪工務局時提出三點意見,包括車輛數目不斷增加,公共停車場難滿足需求,建議政府放寬政策,鼓勵發展商多興建私人或公衆停車位。
鍾小健帶領一行日前拜訪土地工務運輸局,獲局長李燦烽,副局長劉振滄、代副局長張潤民熱情接待。
彈性執行施工期
拜訪期間,鍾小健代表業界和會員向局長提出三點意見:(一)優化批則程序,加快批則效率及合理化。現時發展商受《城規法》、《土地法》、《文遺法》規管,入則程序繁複、審批緩慢。鍾小健指出,據現有條例,通常單幢或大型屋苑工程發展期硬性規定36個月,個別項目最多48個月要完成工程,實際操作有難度。政府規範工程發展期的目的是避免囤積土地,如工程發展期因應實際情況客觀需要,應適當給予彈性安排,如:有充分理由,可給予延期並不予罰款。
(二)採用靈活政策,鼓勵興建停車場。根據統計局數據,截止一四年十二月,行駛汽車為115,201部,行駛電單車為124,906部。數年來,澳門機動車數量增長速度驚人,但公衆停車場、大廈車位等設施未能相應配合。車位供求失衡,機動車輛時常佔據交通路面泊車,人車爭道現象嚴重。辦公樓集中區域、舊城區等車流量大的地區,公共停車場僧多粥少、經常爆滿,違例泊車等情況頻發。
政府興建公共停車場速度遠遠難以滿足機動車增長的現實下,適時檢討並修訂現行條例,放寬政策鼓勵發展商多興建私人或公衆停車位,滿足市民對車位的殷切需求,客觀上也可紓緩交通堵塞。
宜取消內部間隔
(三)取消內部間隔最低面積要求。相關建築條例沿用多年,已不合時宜。如要求房間至少9平方米,二房、三房單位對廚房也有最低面積要求。與此同時,政府興建的經屋社屋卻不受限制;台灣、香港等鄰近地區也沒有房間至少9平方米的要求,主人房可能只有6平方米,所以千呎單位也可間成三房一廳。
政府建築條例應規管消防、結構安全、公共地方等,內部間隔如何、最低面積要求等可由發展商因應市場需求自行發揮,減少不合理規範對建築師的限制,廣大市民難以千呎面積買到三房。
李燦烽回應,將以現有法律法規為準則,在工務局工作方法、方式、人員組織等方面着手改進審批效率。目前已增加與則師的面對面溝通,提高業界遞交建築計劃資料的準確度;工務局內部則改善流程、嚴把文件關,爭取盡可能在一次審批周期內完成審理。
工務局接下來的工作將以基建工程為重點,為市民和民生多做實事,讓市民切實感受到生活便利。他重申,土地工務運輸局的工作範疇比較廣泛,每一項工作都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每一項工作都關乎到澳門城市發展。聆聽社會意見、加強溝通及交流,有助於工務局的政務信息公開透明。社會各界的意見對工務局工作影響大、幫助大,歡迎監督及指導工務局的工作。參與拜訪的還包括副會長梁樹森、鄧國明、高錦途、劉雅煌,名譽會長廖梓嘉,理事長葉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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