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恆常性申請無期
輪候社屋補助七千三家團獲發三億四元
【本報消息】公屋供應觸動社會神經,房屋局回覆議員施家倫書面質詢時,無交代何時再有社屋申請,以及何時會推恆常性申請制度,只說由二○○八年至去年十二月,累計有八千多社屋輪候戶申請住屋補助,當中七千三百五十二家團成功獲批,總金額約三億四千三百萬元。
針對社屋申請無序問題,施家倫質詢政府開了五期社屋申請,相隔時間短則一年,長則三年,期間貧困家團申請無門,住屋保障缺位,在恆常性申請未重開下,問政府有何應對。房局回覆依然籠統,稱正檢討社屋法律制度,檢討內容包括申請條件、制度、富戶退場、管理及違規處罰等,稍後諮詢公衆。經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狀況、社屋資源,配合整體公屋政策的推行,當具備條件時,房局就會開啟申請,但無詳細解釋何為具備條件等。不過他們補充,任何面臨社會、身體或精神危機,又或遭受災難急須安置的家團,可書面向局長申請社屋。
收入資產交表凝固
社會批評社屋申請審批時間過長,期間或有人因經濟狀況變化而被除名。房局解釋,最新一期社屋申請二○一三年八月廿一日截止,收到六千一百四十六份申請,同年十二月完成初步審查,發現七成申請文件不足或資料不全,為免大量申請因此被除名,房局已要求申請人補交文件,結果就有一萬一千人次補交,最終確定名單去年十二月廿六日已公佈。
房局披露,審批申請時會向財政局、物業登記局、社保基金、身份證明局及社工局等,核對申請人資料。有需要時,更會要求銀行及申請人任職公司,提供資料作核實。強調家團月總收入、總資產淨值等較易變化的內容,是固定在交申請表時的階段,即以申請時的金額為準,保障申請人不因隨後的收入增加而被除名。
據房局最新資料顯示,現明確有三個社屋項目在興建中,約二千二百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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