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無強制酒店設救生員私廈冇王管
泳池安全零規管堪憂
【本報消息】內地遊客溺斃於酒店泳池的慘劇,敲響對泳池安全問題的警鐘。有資深救生員坦言,本澳泳池的安全管理部門和指引五花八門,其中旅遊局對酒店泳池是否須請救生員駐場只是“建議性”,在業界看來不可接受。議員施家倫則批評當局對分層建築物的泳池安全規管為零,認為應設立明確部門負責制訂屋苑游泳場所運作和管理的指引,並負責具體監管工作,包括規定須有合資格的救生員駐場才能對外開放等。
公共泳池三頭管理
本澳泳池數量不斷增加,管理卻相當分散,各機構對游泳場所救生業務的要求不一致。公共泳池由體發局、民政總署、教青局“三頭管理”,政府部門愛將業務“外包”,對人員資質有要求、人手配備也尚算充足。私人泳池是問題所在,酒店泳池和分層建築物泳池屬兩種,前者由旅遊局負責,後者“冇王管”。
二○一四年本澳酒店共六十六間,其中五星級廿七間、四星級十四間,幾乎每一間都設有泳池。根據旅遊局的指引,酒店泳池包括游泳池、療養池和涉水池,要求泳池“必須”制訂安全管理和使用規章,以及救生應急方案,但對於設置救生員,僅屬“建議”,而非強制性。
建議設救生員寬鬆
有資深救生員批評,當局採“建議”而非“必須”,對公衆缺乏保障。一個持牌救生員,需考獲專業資格和通過急救課程,一旦發生意外,可及時拯救生命,避免不可彌補的意外。在許多先進國家,酒店泳池在正常的開放時段配備救生員是基本要求,旅遊局的指引顯然寬鬆。
他承認救生員行業出現青黃不接的危機,“年輕人不願意入行,要請有牌的救生員價錢唔便宜。”但這不是安全疏忽的藉口。業界將政府的“建議”理解為救生員“可請可不請”,該資深救生員指出,很多酒店泳池入口處已表明“本泳池不設救生員”,讓人懷疑是酒店要為一旦發生的意外與受害人劃清界線“打定底”,暗示“發生乜事閣下自己搞掂,與人無尤。”
只檢水質忽略安全
此外,現時酒店泳池的設施相當分散,不但正式的泳池、按摩浴池之間有分隔,甚至大大小小的泳池也有好幾個,“請個救生員,係咪個個泳池都睇晒,一眼關七?”個中存在的“灰色地帶”太多。
泳季即將到來,居民愛到泳池“涼浸一下”,近年新落成的高層樓宇幾乎都設有私人泳池,不過在裏面玩樂,除了要多留意自身身體狀況防止意外,安全也未必有保障。施家倫批評政府缺乏任何正式法例監管私人泳池的管理運作。對私人泳池的管制,僅限於民署對其進行的水質檢定。除此以外,包括是否需要配備救生員、救生員是否必須要持牌,全部沒有清晰指引,遑論監管巡查救生員有否擅離職守等。不少私家泳池為了慳錢,請個識游水的人坐住就了事。他質疑政府法例不清晰,又缺乏監管,甚至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萬一發生意外,到底責任誰屬?對使用者根本毫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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