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需強化師資
融合教育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適切的教育和輔助,讓學生得到平等的教育機會。但面對融合生的特殊需要,若沒有具專業知識的前線教師,恐怕再好的教育理念,都只是空談。
在《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中,對任教融合班的教師,也沒有列明需要的特別資格。
澳門亦有為任教融合班的教師提供相關的培訓,如開設了三十小時的融合教育證書課程及一百小時的資源教師培訓課程,但顯然並不足夠。
融合教育教師資格認定符合國際趨勢,是有利於融合教育的實施。融合教育教師資格在一些國家已經發展得很成熟,但在澳門似乎還未起步,造成部分任教融合班的教師在未掌握如何運用特殊教育的方法便被推上教壇,結果教不得其法,只是將教學內容重複向學生“灌輸”,根本未能配合學生的特殊學習需要。
建議融合教育師資培訓可參考“學位後教育證書”模式,而當局在為融合教育提供額外資助時,應如“私框”一樣,充分考慮提供輔助的教學人員是否具有專業資格,並就相關資格分級,及為特教教師的晉升及提升水平定出指引,以釐定獲得資助薪酬的水平。在現階段,這樣的薪資制度不但能確立融合教師的專業認定,並通過類似衡工量值式的薪酬評定並輔以專業水平的考量,從長遠而言,可有效鼓勵教師在職培訓,提升本澳融合教育的水平。
留 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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