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傘應由誰來撐?
賭收放緩近一年,連帶勞動政策推行亦節外生枝。經濟好景時勞資爭持不下,導致最低工資遲遲無法推出。勞方希望各法律條文更保障打工仔,就業權益不受經濟放緩影響。然而,長時間人資緊缺令中小企壓力甚重,不接受勞方叫價太高,如今經濟下行中小企更難獨善其身。昨日有團體表示,政府打算以補貼形式平衡各方利益,以便盡快推行和普及最低工資。“保護傘”應否撐開?又會否撐得太大?
勞資就推行最低工資激烈角力好幾年,資方說成本最終轉介居民。以物業管理為例,實施最低工資後,增加的成本必然要體現在管理費上。但現行法律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管理費不得隨意追加,主要擔心服務質素未提升而盲目增加管理費,易引致小業主不配合。最終導致大廈業主會收不到管理費而要自行解散,引發大廈管理危機。
如果基於建設和諧社會,工作者理應有最低收入保護線,而這道“保護”責任是否應該由社會各方共同承擔?倘祇落在政府身上,低收入補貼不論經濟好壞推行至今,企業責任如何體現?作為支付者之一的公民,是否同樣有責任?長期依賴庫房補貼可以持久嗎?花無百日紅已經應驗了,經濟不會長期高增長,庫房也不再長期充裕,政府不能成為社會唯一支撐“保護傘”的力量,責任應該共同承擔。
凌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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