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溥森:無了期拖延冇好處
【本報消息】就政府建議設合理期限,要求善豐花園業主於期限內作出修復或重建決定的共識,江門同鄉會副會長陳溥森表示支持。他認為,事件無了期拖延無好處,設期限給予社會、善長人翁和小業主期盼,亦造成一定緊迫感,促使各方重視事情發展。若限期過後事件仍陷僵局,期望當局“特事特辦”,平衡法理與人情找出解決辦法,主動介入事件。
陳溥森指出,善豐花園事件僵持多時,建築物危險性逐漸增大。站於同鄉會角度始終以大局為重,立場保持按每尺一千二百元至一千五百元的建築造價支付六成重建費用,並希望間接發放訊息,義助款項無可能不停追加,業主必須求同存異,“拖得耐大家都輸”。將繼續聯同議員跟進和協調事件,預計本月中旬再與業主開會,期望無論業主會或不同意簽名的小業主,均坦誠表達訴求。
心平氣和探討問題
陳溥森續稱,社會對善豐花園事件已有共識,政府立場很清晰,在各方努力下走到現時此步,不能功虧一簣。期望業主拿出最大誠意“坐低慢慢傾”,以理性方式處理事件,不宜做出過激行為。善豐花園重建涉及衆多資金,現階段應先成立“重建資金管理委員會”,由事件各方代表組成,監察資金的運用情況和去向,適時向社會公佈。
政府昨日建議,若善豐花園業權人未能在限期前達成共識,將考慮更主動介入事件進行相關工作。陳溥森表示,目前重建工作受到法律制約,如業權比例問題,但修法需要較長時間和程序。冀政府在現行法律框架下,以不顛覆立法原意為原則,靈活處理事件,與有關方面心平氣和探討問題,找出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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