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將修訂駕駛教學規章
恆常辦駕駛教練員課程業界意見不一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長汪雲表示,《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實施十多年,部分條文需因應社會發展修改。有業界要求恆常開辦駕駛教練員培訓課程以補充人力,不同業界團體各有意見,政府須從不同方面平衡和考量。
議員高開賢、鄭志強、崔世平書面質詢提到,《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實施十七年,當局會否配合社會發展提出修改,並恆常開辦教練員培訓課程,讓真正有意投身教車行業人士透過培訓入行。此外,業界一直疑惑“較高學歷”作為甄選參與駕駛教練員培訓的準則;並質詢當局短期內可否推行簡便程序,如電子化入稟程序,以方便業界和部門簡便辦理相關手續?
汪雲回應表示,《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實施十多年,認同部分條文需因應社會發展修改,同時透過定期開辦培訓課程,讓有意轉行從事教授駕駛行業者申請入讀,增加就業,令業界吸納新人。然而,新入行人士的不斷增加,並不一定能提升教學質素,因絕大部分新入行人士都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和實習,才能熟習和適應教學工作,但有相當部分新入行者在上述熟習和適應期間,因各種原因,如收入未如之前理想,或未能適應和掌握工作等,選擇退出教車行業,對教學質素的提升也構成一定影響。
對於駕駛教練員的人力需求問題,不同教車業界團體有不同意見。學校團體主要認為難以聘請教練;但受僱人員團體則反映行業工作量不足,從業人員難以全職投入工作,認為現時教練員足夠,未有開辦相關課程的急切需要。故此,政府須從不同方面平衡和考量,審慎評估是否需恆常開辦課程。較高學歷祇是課程錄取優先條件其中一項,對缺少高學歷但具備其他優先條件者錄取並不會構成大影響。至於簡化接收駕駛考試流程,交通局正研究,冀採取適當措施簡化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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