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續推教育興澳
完善法律探討大專生津貼恆常化
就教育領域,社會文化範疇施政方針提出重視青年和人才培養,實現教育興澳、人才建澳。
特區政府將貫徹“教育興澳”的指導方針,進一步完善高等教育領域法律法規,積極配合《高等教育制度》法律的立法進程,有序開展各項配套法規的擬訂工作。跟進素質保障機制的構建工作,透過先導計劃,檢視已完成的評鑑指引在執行上的適用和可操作。各院校配合“高教法”的立法進程,因應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制度,為院校未來持續發展及提升素質創設條件。
繼續發放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並探討將其發展成為一項恆常措施的可行性;持續檢視研究生獎學金的類別、名額和金額,並研究適當調整,探討整合各項面向大專學生獎助貸學金的較合適和可行方案。持續豐富高等教育人才資料庫的內容,透過開展各項資料收集、問卷調查及研究項目,更全面地掌握本澳高等教育人才供求的情況。
助困難生境外學習
在非高等教育方面,繼續加大教育的資源投放,着力優化十五年免費教育,將按每班學生人數二十五至三十五人計算津貼的措施推進至高中一年級。系統檢視《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二○一一至二○二○年)》的執行情況和工作經驗,明確下一階段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在城市規劃中積極增加教育發展空間,進一步加深與內地以及鄰近地區、葡語國家的教育合作及交流,致力推動教育系統的發展和國際化。
堅持德育為先,繼續推廣並逐步修訂《品德與公民》教材,大力推廣基本法和其他重要法律,增強學生的愛國愛澳意識。推出優秀中學生赴國外學習交流計劃,採取新措施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境外學習活動。進一步加大特殊教育的投入,並發揮各項大專獎、助學金及其他津貼的作用,切實保障教育公平。
積極深化課程改革,實施新的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進一步推進正規教育小學、初中和高中“基本學力要求”的研制和立法工作,並出版澳門文學和澳門地理補充教材。繼續參加“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積極制訂學生評核制度的法規。推廣高效識字教學法,探討參加國際小學生閱讀能力測試的可能性,並推出青年作家進校園計劃,提升學生閱讀素養。加強發展與經濟適度多元化相適應的職業技術教育和持續教育,採取新措施鼓勵學生考取職業技能認證,穩步推進“職業教育實踐中心”和“語言培訓中心”的建設。大力推動教研制度,頒授“卓越表現教師”榮譽,培育優秀教師團隊。推出“家長學園”計劃,建立家長互相支持的網絡。
生活體驗促進國教
青年事務方面,按照《澳門青年政策(二○一二至二○二○)》的方向,持續發揮跨部門跟進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認真落實各項措施和計劃。發展多媒體電子溝通途徑,為青年參與社會提供更適切的途徑和資訊。擴大和加深與內地的交流,充分發揮軍事夏令營、國防教育營、戶外教育活動和生活體驗活動在愛國愛澳教育和青年成長的作用。加強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將普及藝術教育計劃的覆蓋範圍從中學生拓展至小學六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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