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旅行團須配文明督導員
【本報訊】據中央社上海十五日消息:內地為改善內地遊客不文明旅遊行為又有新措施,具一定規模的旅行團要推行文明旅遊督導員制度,這項重責大任將推選“綜合素質好”的遊客擔任。
消息指,國家旅遊局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行業文明旅遊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積極推動地方將文明旅遊相關要求入法入規,推進文明旅遊工作制度化。
指導意見指出,台、港、澳、東南亞和日韓等是目前內地遊客出境旅遊主要目的地,廣東、上海、北京、廣西、山東、浙江、福建、內蒙古、雲南、遼寧十個省區市出入境人員較多,這些都是文明旅遊工作的重點區域。
這份指導意見表示,內地團體旅客是旅遊行業文明旅遊工作的重點對象,其中出境旅行團遊客更是重中之重。各地應督促旅行社將文明旅遊宣傳引導工作落實到每一位團體行旅客。
指導意見說,對於具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旅行團,要推行文明旅遊督導員制度,推選綜合素質好的遊客作為文明旅遊督導員,協助導遊領隊做好文明旅遊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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