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會重要 你我都要知
不少業主反映深受管理糾紛、樓宇滲漏水、大廈設施老化等困擾,但不了解如何更好完善大廈治理。其實按照《民法典》規定,大廈管委會是真正代表業主利益的法定實體,不僅有權利監督管理公司,在樓宇公共部分維修保養等公共事務處理上,都有主導權力。
缺乏協調難推政策
民衆建澳聯盟在長期社區工作中發現,很多居民對大廈管理意識薄弱,不熟悉成立業主會的重要意義及法律程序,導致大廈容易出現管理“真空”,缺乏業主會的協調,政府難以有效落實民生政策,大廈亦得不到支援容易產生包括樓宇管理、結構及設施維護等問題。例如申請樓宇管理資助計劃,其中一個核心條件是依法召開業主大會,但部分大廈連業主會也沒有,如何能夠申請資助?
民衆建澳一直努力宣傳推廣大廈管理知識,應不少大廈求助,積極協助各區大廈成立業主會及召開業主大會。過去永添大廈、南暉大廈、翡翠廣場、國際中心、利昌大廈、廣福安等,民衆建澳均積極參與,與不少大廈建立起友好合作關係。在業主會努力下,許多大廈完成公共部分設施更換維修,與管理公司關係得到改善,居住環境有明顯好轉,居民均感到十分開心。
大廈管理問題叢生
現時業主會運作過程中也存在不少法律身份上的困難,《民法典》經修訂後,規定大廈業主會不再具有社團性質,導致身份尷尬,即使有房屋局等行政機構認可,一旦涉及司法官司,往往需要法院裁決才能確定。還有些業主會在銀行開設賬戶不被接受,也不能以業主會的名義申請環保局的節能環保基金。
大廈管理問題叢生,本澳對樓宇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未夠完善,相應監管責任法律制度不到位,這些年更衍生出嚴重的非法旅館、租霸、大廈警務安全等問題,嚴重影響到居民日常生活。
民衆建澳致力推動完善大廈管理法律制度工作,與業主和管委會保持溝通交流,了解大廈運作中困境,多次拜訪房屋局、工務局、環保局等政府部門提出建議,公開呼籲修訂《民法典》,規範業主、業主會管理公司的權責,賦予房屋局直接調處私人樓宇糾紛的行政權等;加快出台《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加強對管理公司監管;提出配套管理員登記制度。
完善租賃法律監管
非法旅館對大廈造成相當大的困擾,為大廈居民帶來不少隱患。民衆建澳認為,屢次建議修改完善現有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將經營非法旅館定為刑事化,加強阻嚇性和打擊力度,並通過多重工作加強社會關注,社文司司長譚俊榮近日終於正面回應稱將於年內修法。除此之外,民衆建澳認為租賃市場法律監管不完善,是引致非法旅館、租霸等惡劣事件大幅增長的重要原因,呼籲完善《租務法》的監管制度,構建法律防護網打擊非法旅館的現象。
多管齊下,綜合推進,清晰政府、出租人、中介人、物管公司和小業主各自的權責邊界,這樣大廈管理常年出現的各種頑症才能得到標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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