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作則的教育
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只要有學校、有學生,就會有上學遲到的現象。學生遲到的原因有很多,如睡過頭、交通堵塞等,如何解決或減少遲到現象,一直以來都是教育者費心的事情。
“快點跑兩步,不然遲到要破財了!”武漢一高校的學生如是說。原因是該校近日採用了遲到一次罰五元的制度,據悉,新班規實施一個月以來,僅兩名同學遲過到,效果不錯。
在武漢另一學院,該校某一女老師針對學生上課遲到嚴重的現象,跟學生定好“君子協議”,只要學生遲到,就要根據遲到的時間做掌上壓以示懲戒,而且男女平等、師生平等。日前該名女老師因路上遇上交通事故,來到教室時已遲到二十分鐘,學生們都暗自調侃老師會不會做掌上壓時,女老師二話不說捲起袖子做了二十下掌上壓。女老師表示自己要為制定的班規“兌現承諾”,學生們看到後表示:“老師都身先士卒了,我們再不敢遲到。”
同樣都是改善遲到的班規,不過兩者定出完全不同的“處罰”,有教育專家表示,班級考勤不應與金錢掛鈎,只有法律授權的行政機構才有罰款權。讓學生養成好習慣,應從正面引導而不是靠處罰。曾有媒體報道,內地某一高校的教師,針對學生遲到的問題,用了頗極端的方法,比如要罰站或受言語辱罵。或許教師是以“恨鐵不成鋼”的心態教育學生,不過教育不應只有學生做錯就責罰的方式來引導其改過,教師以身作則的示範,往往要比硬梆梆的規條更有效。
千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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