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港澳達成相互認可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批准合作,減少三地的重覆審計和檢查次數,繼續為業界的營運帶來經濟效益
國家民用航空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民航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於10月29日在北京簽署「相互認可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批准合作安排」,繼續在聯合維修管理共同合作、共享資源。
拓展區域合作、達至資源共享一直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努力推動的目標工作之一。內地與港澳的民航部門自2002年起已開展聯合維修管理的合作,三方於2013年10月29日再次聚首北京,簽署「相互認可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批准合作安排」,避免三地民航部門進行重覆審計和檢查,降低業界因此而產生的營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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