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戶外巨型廣告除涉嫌觸犯多項本澳行政法規外,因其中一幅廣告頂端展示的金色輪船方向盤,綬帶,波浪形綫或帶,均與已註冊受保護的商標形狀及設計內容極為相似。
海關偵查人員貫徹社區警務的理念,透過警民合作,廣告委託負責人自行清拆相關的巨型廣告,使到涉嫌侵權事件沒有進一步的惡化。
澳門海關近期接獲市民舉報,指位於北區關閘一帶有廣告公司在該區戶外懸掛之大型廣告中,內容有涉嫌侵權的商標圖案,該商標圖案未經權利人的同意而展示在廣告中,懷疑有侵權的違法行為,遂向海關作出舉報。海關知識產權廳監檢處接報後展開調查,初步調查發現涉案海報內容與博彩廣告有關,部分圖案商標在澳門經濟局商標註冊登記,形狀及設計內容極為相似,涉嫌違反了第九七/九九/M號《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法令。海關遂邀請有關涉事公司負責人、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者、業主會代表、中介人及委託代理人等協助調查,並即時與該等負責人士進行筆錄,搜集相關資料進行分析有否涉及刑事違法行為。期間,廣告委託負責人派員自行清拆相關的巨型廣告,使到涉嫌侵權事件沒有進一步的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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