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醫務委員會召開全體特別會議,討論《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
列席會議的法務局查核暨申訴廳廳長林智龍指出,現時行政及刑事層面都有條文處理醫療事故,但欠缺民事索償及快速處理方法,法案可作為補足。
會議上多位委員建議為醫護人員購買醫療保險,保障醫護人員。委員會主席、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已開始研究,同時會繼續制定病歷撰寫及保存指引。
另外,有委員關注醫學生或初級醫生撰寫病歷或開藥單,由上級修改後出現事故由誰承擔過錯。李展潤認為他們的行為不應直接使用在病人身上,應由帶教醫生或主診醫生負責。(梁寶欣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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