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立法會表決通過設立3個常設委員會和3個跟進事務委員會,同一組議員仍同時出任1個常設委員會與1個跟進委員會成員,但跟進委員會主席改由議員互選產生,不再由常設委員會主席擔任。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指出,在第4屆立法會中,特區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不會主動請求跟進委員會監督,跟進委員會必須主動監督,但常設委員會審議法案的工作量十分大,常設委員會主席忙於與政府有關官員、法律顧問等協調,難以分身主動跟進特區政府施政存在問題的事項。賀一誠稱,由跟進委員會成員自行選舉主席,跟進委員會的工作開展可形成恆常機制,更富成效。(李芬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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