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社會工作局發出新聞稿表示,《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律草案的最後完善工作已經基本完成,短期內將進入立法程序。
社工局稱,在未有深入的個案分析研究作為支持的前提下,《家暴法》法律草案暫時不將所有的家暴行為定性為公罪,但是會考慮透過修改《刑法典》的部分條文,有針對性地應對家庭成員間發生的普通、但屬重複性的傷害行為的情況。
社工局於2011年9月就家暴法立法展開諮詢,但過程中社會對應否將所有家暴行為定性為公罪存在意見分歧,當局對原有法律草案作出修改,並於去年9月展開新一輪諮詢工作。(楊嘉欣 廖冬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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