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噪音法法案,政府代表說明日後環保局和治安警執法會有分工,警方負責生活噪音,環保局則負責空調、通風設備和廣場表演等的噪音規管。
至於會否造成推卸責任,委員會主席關翠杏稱,她個人認為若職責分工清楚便有利執法,政府在法案討論階段亦已和治安警溝通,相信法案落實後互相推卸責任的情況會減少。
委員會曾建議把法案規定的住宅樓宇裝修工程禁噪時段延長至平日的晚6朝9,關翠杏稱,收到居民意見希望將時段再延至早上10時,但亦有業界反映會妨礙工作進度,委員會已向政府轉達意見。(李芬艷 黃偉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