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有關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保障的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政府新草擬文本建議主要官員的一次性離任補償計算百分比,由原建議的離職日月薪14%提升至30%,以5年計算,公務員若擔任主要官員,可額外增加約179萬元補償。但委員會認為,提升補償計算百分比原意是吸引非公務員擔任主要官員,要求法案區分非公務員和在職公務員離任補償,非公務員以30%計算,公務員則維持原建議14%。
委員會亦關注到,若主要官員離任後返回公職,之後患病死亡,家屬可獲撫卹金,若再證實是任職主要官員時患病,家屬亦可享有補貼,變相成雙份,委員認為雖然機會不大,但政府應考慮是否可擇優。(葉永貞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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