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初級法院繼續審理民署4人涉嫌瀆職案件。
法庭傳召當時在民署環境衛生執照部前台工作的職員作供。檢察院展示由證人簽發的墓地租用單據,案件輔助人表示,有5幅涉及墓地買賣的民署單據是由證人簽發。證人表示,部分單據是由其他同事開單,他只是代簽,又稱自己對於10多年前的單據格式已沒有記憶。
法庭又傳召另一名當時負責尋找墓地文件的職員作供。證人表示,一直是由第4被告邵國權給予指示尋找相關文件,他亦於2010年找到4至5份關於墓地文件。他表示,當時民署前管委伍秉賢的秘書曾到過媽閣的辦事處,著他協助尋找文件。證人又稱,沒有收到任何指示,在找到文件後不需要急於交出。(楊嘉欣 黃偉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