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初級法院繼續審訊民署4人涉嫌瀆職案,法庭上午傳召3名證人作供,其中1名證人被指在檢察院所作的證言聲明與今日庭上的作供出現矛盾,檢察院要求在庭上宣讀證言聲明部分內容,被法官駁回。
證人02年轉到墳場範疇任職,助理檢察長陳達夫引述他的證言指,證人曾將涉案的墓地文件連同載有申請資料的報告書一併掃描呈交上級,但證人在庭上表示自己從未見過墓地文件正本,又稱如果見過報告書沒有動機不交出來。
合議庭經商議後認為,不清楚證人的思路,檢察院當時就十幅墓地文件及報告書向證人發問的過程沒有清晰聯繫,不能夠以為證人在庭上的作供與證詞存在明顯矛盾,決定駁回宣讀的請求。檢察院表示會提出上訴。(楊嘉欣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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