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表示,大部分涉及單位內的樓宇滲漏水是由私人設施引致,但有業主不履行自身責任;又或共同部分引起的滲漏,未受影響的住戶認為事不關己,故縱使已有檢測結果,仍未獲得解決。
郭惠嫻在回覆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時指出,樓宇滲漏問題涉及複雜的樓宇管理,處理上也需要關注公權力與私權的平衡,政府除致力宣傳樓宇維修,讓居民理解這是業主本身的責任,亦會透過修訂分層所有權制度的法律,以及多項樓宇維修資助提供協助。
至今年3月,滲漏水中心立案接近1萬宗,超過7成是經協調由業主維修,1成半個案正在跟進。(黃秀英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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