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終審法院裁定警方由於欠缺充分理由說明,撤銷警方批示,開放澳門協會可於今日在議事亭前地的行人公共地方舉行集會,條件同樣是不能影響同一區域已經安排和批准的其他活動,也不能影響行人通行。
終審法院以相同理由,在另一判決中裁定另一團體民主起動上訴勝訴。
判決指出,警方劃定在議事亭前地的地段舉行集會並不違法,法院亦不適合審查警方選擇的地點,但由於警方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沒有履行義務提出充分理由說明,終審法院因此裁定撤銷警方的決定。
開放澳門協會較早前發出聲明稱,由於民署已決定向民主發展聯委會的六四燭光晚會提供電源,意味澳門紀念六四活動自1995年後重回議事亭前地,開放澳門協會原訂舉辦的集會取消;民主起動則在判決後表示,會聯同民聯會一起舉行集會。(葉永貞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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