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簽署意見書,一致認為政府6月提交的《動物保護法》與議員在2月提交但遭否決的《動物之法律地位及保護》是重複提案,將由立法會主席決定會否於今個會期接納政府提案。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稱,委員會認為在現行議事規則底下,議員只要提出明知會遭否決的議案就足以阻礙政府提案,在議事規則中,現時有關規範重新提案的條文與回歸前幾乎是原封不動,但本澳於回歸後由雙軌立法變為單軌立法,大部分委員認為,議事規則與《基本法》相關條文存在不銜接,未來有需要修改議事規則,委員會暫時未有討論修改方向。(李芬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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