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指日本12家汽車零部件廠商違反中國《反壟斷法》規定,判罰12.35億元人民幣。當中2家廠商因主動配合調查,免除處罰。
發改委表示,涉及的8家廠商在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期間,為減少競爭,以最有利價格得到汽車製造商零部件訂單,並在日本頻繁會談,互相協商價格,多次達成訂單報價協議。
另外4家軸承生產商於2000年至2011年6月,在日本和上海組織會議,討論漲價方針、時機和幅度等,並根據協商價格加價。
發改委指涉及的12家廠商對內地汽車市場產生很大影響,間接抬高汽車整體價格,損害了下游製造商和內地消費者的利益。(鄭裕華 黃偉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