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文化局局長吳衛鳴在城規會上簡介東洋望街1號建築的變遷。東望洋街1號建築於1977年被剔出文物清單,吳衛鳴稱,局方相信建築物於1905年以前已存在,是地標性建築,但隨著城市發展逐漸被附近建築包圍,地標性質已改變。
有城規委員建議在規劃條件圖引入按建築物原立面重建,保留城市記憶;有委員同意保留建築立面,但相關建築不被列入文物清單,還原立面要有法律依據。
吳衛鳴回應時稱,建築物不屬文物清單,當局提出保護措施時如果導致業權人權利受損要作出賠償,社會要付出一定代價,QUOT;唔係保得就保QUOT;,希望社會及城規會充分考慮。(楊嘉欣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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