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環保局編製《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文本,諮詢期由即日起至明年3月16日,期間將舉辦6場公眾諮詢會。
環保局職務主管陳澔斐表示,文本建議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的濃度限值是1.5MG/M3,並規範場所必須安裝合適的集排氣系統和油煙處理設備,以及至少每星期清洗、檢查和維護1次。受監管的場所還包括以外賣店形式經營、在營運過程中會產生油煙的小型餐飲業場所。文本建議如違反相關規定,會被科處澳門幣1.5萬至7萬元罰款。陳澔斐又表示,根據顧問研究報告,文本建議的方案可令本澳的油煙及總懸浮顆粒物的排放量分別減少逾2成,有助改善空氣質素和油煙排放對居民的影響。(廖冬韻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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