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涉貪案,被告許仕仁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等5項控罪共判監7年半,並下令許仕仁向香港政府歸還涉案的1118.2萬元。許仕仁是香港回歸以來涉貪被判罪成的最高級官員。
高等法院法官麥機智表示,判刑已考慮許仕仁的功績品格。
新地高層中,次被告郭炳江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監5年,罰款50萬元。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判入獄6年。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被判入獄5年。
法官麥機智形容,判刑是這次案件最困難的工作,既要平衡嚴重罪行,亦要考慮被告的求情因素。
麥機智又指,案件有參考英國相關案例,但始終兩地法例對最高刑期不同。(何裕文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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