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家暴法法案,列席的法務局副局長梁葆瑩表示,社會對家暴應否列公罪的意見南轅北轍,但家暴法的最終理念是加強對受害人的保護。她引述社福界的意見是希望將普通傷害中屬嚴重的情況才讓公權力介入,如果是因一事意氣,床頭打交床尾和,例如丈夫打了妻子1巴掌而被起訴,根據現有中止訴訟程序,中止訴訟需時2年,可能會對家庭關係造成困擾。
對於有倡議家暴法引入同性婚姻或同居關係,梁葆瑩認為,要待社會發展,價值觀、社會風氣及文化等趨於成熟,整體檢討民事法律制度,不應在單行法規中切入對同性同居關係的規範。(楊嘉欣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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