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表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案中,政府亦決定每位帳戶擁有人可同時持有不設限制的保留帳戶,並可每年全部或部分提取款項;強調供款上下限只是指引,將每4年檢討;又指調查得出社會較認同權益歸屬方案,即按僱員任職年期計算取得僱主累計供款比例。
社協資方代表黃國勝認為當局調查時應以勞資比例計算,以社會人數計算而得出傾向權益歸屬的結論是有欠公允,並提議不設試用期,待時機成熟再實施強制性央積金。
勞方代表李振宇則認為,權益歸屬方案中僱員工作首3年不能領取僱主供款,令僱員缺乏保障,又認為管理基金的實體應更透明,讓僱員有更多參與權。(黃嘉靜 黃彩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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