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指出,將就濫用市場優勢損害消費者權益及聯合定價的認定標準及範圍作出細則規定,跨部門法律小組並認同立法監管,訂定罰款金額較高的行政處罰,並可能影響經營者的牌照申請或續期。
另外,公眾意見大部分贊成賦權消委會公開消費資訊,亦有意見希望公開生活必須品及鮮活食品市場的價格形成資訊。法律小組表示,考慮到業界的憂慮,將明確規定消委會只能基於特定目的公布資訊,公布的資訊內容亦應為有助於消費者掌握市場總體價格的資訊,避免直接公布個別經營者入貨或批發的價格資訊。(楊嘉欣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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