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新噪音法在年初四起生效,環保局代局長韋海楊在本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中說,已和治安警察局準備有關執法。
他說,澳門地小人多,噪音的產生和傳播是複雜的事,難以單靠法例去改善所有問題,韋海楊呼籲公眾做到顧己及人,從源頭避免產生噪音,並配合人員執法。
治安警察局警司源劍鋒在同一節目中提醒市民在新噪音法生效後,晚上10時至上午9時,不能在住宅內產生騷擾噪音的活動,否則最高會被罰款2,000元。至於燃放煙花爆竹,源劍鋒指出有其他專門法例監管,包括限制燃放地點。他又提醒公眾在建築物內不可燒爆竹,否則一遭檢控,會被罰款2,000元。(劉寶嬋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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