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促請交通事務局改善現時交通燈口的電子發聲信號設備。理事長張志邦認為,設備的位置過高,聲量大,容易擾民。他稱團體早前接獲交通事務局通知,指因應新噪音法生效,局方會於指定時間將設備的發聲信號音量調低。張志邦認同設備不應擾民,但相關做法令視像人士難以安全橫過馬路。
他建議將設備降至腰間位置,並改善設施的提示聲響。他稱曾向當局反映建議,但當局回應指將設備降低會被人破壞。張志邦不認同當局的解釋。另外,他稱已找到地方開辦社會設施,服務本澳視障人士,現正待政府批核。(鄭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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