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有法律學者建議,可以成立委員會,判斷單張內容是否屬於色情。
派發色情單張的人會被控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色情及猥褻物品,法例至今已經有37年歷史,派發色情單張案件,有法官便曾因對色情的法律觀點不同而判無罪。澳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邱庭彪稱,是否色情,在現行法律彈性不高,亦要考慮應否由法官判斷,他提議成立委員會,定立準則來判斷,再交由法官定罪。
治安警稱,色情單張亦是偵查販賣人口案的線索,近年的單張內容開始變得簡單,甚至只得電話號碼,但同時顯示色情單張在警方打擊下已收斂。(羅曉彬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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