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稱,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修改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符合澳門實際情況,澳門政制發展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堅持人大常委會提到4個有利於本澳的原則,維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澳門特區的長治久安非常重要。
陳海帆稱,新一屆特區政府將進一步鞏固 2012年政治體制發展成果,總結 2個選管會提交的報告,認真檢討現時選舉法存在問題,尤其加強間選競爭性,改善選舉公正性,提升選舉素質和培育健康選舉文化。陳海帆又指出,選舉制度剛在 2012年修定,需有穩定和鞏固期,再在現行基礎上找出未來發展的方向,她表示檢討需要時間,當年的政制發展亦得到社會各界認同。(黃嘉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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