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米血添非食用石膏
【本報訊】據中央社屏東縣二十四日消息:屏東地檢署日前會同衛生局在屏東里港鄉查獲一批添加非食用石膏的米血,目前石膏已送驗。
屏東地檢署接獲舉報,指屏東縣的“吉利米血”商家在米血中添加非食用級石膏。當局日前赴工廠稽查,現場發現新舊“獅牌石膏細片”各一盒,有一盒包裝上載明“不得當食品添加物使用”,另一盒則沒有標示。
屏東縣衛生局指出,林姓負責人供稱,在從屠宰廠取得鴨血後添加抗凝固的磷酸鹽,但要製成米血時發現無法成形,因此才會添加石膏。
地檢署循線前往供應石膏的里港鄉“瑞生好藥舖”搜索,查扣包裝上載明為“不得當食品添加物使用”的“獅牌石膏細片”三十八包,及其他未經製造許可的不明藥丸、藥粉等物,傳喚“瑞生好藥舖”陳姓負責人到案說明。
衛生局已將查獲的石膏及不明藥丸送驗,以釐清是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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